廣州:3月起不動產贈與、析產及轉移登記須雙方共同申請辦理

2022-02-21 17:59:00

《廣州市不動產登記辦法》將于2022年3月1日實施,不動產登記業(yè)務的辦理情形將發(fā)生一些變化。其中包括:即使憑已經公證的贈與合同或析產協(xié)議辦理贈與登記或析產登記,仍須雙方共同申請辦理;已預告登記的新建商品房辦理轉移登記,仍須買賣雙方共同申請辦理。

(文章來源:財聯(lián)社)

標簽: 廣州市不動產登記辦法 不動產登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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